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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看待“彩礼”?

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彩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虽然后来在某一段时间内,也有人提倡废除,但直至今天,“彩礼”依旧是大多数人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近年来,也有基督徒对此予以讨论,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彩礼”这件事,下面我们将展开简单的分享。

一、是尊重,不是买卖

关于彩礼这件事,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它是传统的文化习俗之一,不可废除;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束缚和捆绑,应该取消。那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其实,我个人认为,既不需要上纲上线,好像是一种旧习,必须除去,一分不给;也不必一昧支持,好像少给一块都不行,婚都结不成。这两种极端的观点都不可取。我们要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婚姻不是买卖。也有人说,都21世纪了,就不应该给彩礼。但毕竟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习俗中,还是需要彩礼的,不是用这钱来“买”,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尊重和认可。试想一下,如果你家的女儿出嫁,男方什么都没有,就这么轻而易举地领走了,你是什么感受。而且越是容易到手的东西,即使它是个宝贝,你也不会很珍惜,但你付出代价了,那就不一样了。

二、可商讨,不能漫天要价

彩礼可以有,但多少是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商讨。前一阵子在一间教会讲道,与同工交通时听到这样的一件事。该教会一名姊妹的女儿相亲,见到了一个小伙子。作为基督徒的母亲也看到了,还没有了解和相处,就先和介绍的私下说,他家要在县城有房有车,除此以外,彩礼最起码三四十万。介绍的人是她的一个远房表姐,也是教会信徒。一听到这话,顿时反感,立刻回复她:“你看看你女儿有多少斤,值不值四十万。”被这么一说,她只能说道:“那十几万总要有的吧。”介绍人回复:“这还差不多。”彩礼是表示尊重的形式,不要漫天要价,大家都说实话就可以,不要有那么多心眼,完全没有必要。只要差不多就可以,双方皆大欢喜,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不要真把它当成买卖,这样最后只能两败俱伤。

三、为子女,而非挪为私用

有些父母,家庭里有一子一女,常常会在女儿出嫁时多要一些彩礼,然后把这钱留给儿子,作为他结婚时用。我们建议,尤其是基督徒父母,尽量不要这样去做。男方给彩礼是对女方的尊重,如果你要个几十万的,对有钱的男方可能无所谓,但对经济一般的,可能就是个很大的负担。如果可以,最好把这钱还给这对新婚夫妇,接下来他们肯定要养宝宝,压力也很大。说实话,做父母最后都是为了孩子。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把这钱存定期,帮他们保管也可以,等到他们有什么大事的时候再给他们,这样对他们也有帮助。

这是我们的一些建议,希望还算中肯,盼望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在婚姻这件事上也能给神带来见证,让那些不信的人刮目相看。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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