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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追思掺有迷信活动,会带来什么影响?

追思
追思

有人曾问孔子关于孝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孔子告诉他们:“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显然,单从孔子的教诲中就可以使我们看出我国是一个非常注重厚葬,且非常注重祭祀礼仪的国度。当然,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基督徒也不能例外,也要按照传统习俗进行厚养、厚葬,以及慎终追远。

然而,基督徒在进行厚葬,以及慎终追远的时候,也会遇到一些麻烦和难题。什么样的难题呢?就是一些关于临终追思的礼仪礼节往往带有严重的拜偶像、迷信的成分在里面,很多不符合圣经的要求和教导。比如,磕头、撒纸钱、烧纸钱、放置祭祀物品等等,这些都带有极严重的偶像成分,令基督徒很纠结,无法照做。

由于这些习俗已经根深蒂固,几乎人人都知道,也早已经成为了习惯。所以,有些基督徒虽然不情愿参与这样的事情,但有时候迫于无奈,不得不做,或者就是根本拒绝不了。比如有一位肢体就遇到了此事。这位的肢体的婆婆去世,由于婆婆也是基督徒,所以在未去世之前就定下遗嘱,若去世就按照基督教的仪式办理后世。

于是,这位肢体的婆婆去世之后,便邀请教会前来商量后世,教会对他们说得也很清楚,既然交由教会办理,那么就应当按照教会的规矩办,不能有迷信,如磕头等。他们的家属也都同意,并且广而告之。但是,在举办追思的当天,一些家属并没有遵守约定,有人执意磕头、烧纸钱等。参与的肢体虽然很气愤,但也无可奈何,也无法强行阻止。

再比如,一位弟兄,他的妈妈去世。按照弟兄的意思要按照符合圣经的原则办理丧事,因为不仅自己信主,其妈妈也信主。但,家人、娘家人不同意,执意按照传统习俗,该怎么办就当怎么办,一样也不能少。在此种情况之下,弟兄只能照办,不仅整个丧事中伴有迷信等活动,就连他自己也有深度的参与。虽然弟兄很不愿意如此办理,更不愿意参与,但极其无奈,由不得自己,因为若不办后果严重。

其实,这样的事情,并非只有以上肢体们遇到,乃是很多的肢体们都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尤其在一些非基督化的家庭中,更是极为普遍,因为不是他们一个人做主,乃是还有其他的家人。因此,面对这样的事情,肢体们常会有一个疑问。什么疑问呢?不是关于追思中能否有拜偶像、迷信等之事的疑问,这些他们都知道不能有,也不能参与;所以对他们来说,他们不会支持,甚至会厌恶。

他们的疑问乃是若被迫参与了那样的事情,那对自己以及去世的亲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甚至有些人会担心,会不会因为被迫参与了那些事而导致自己或者是去世的亲人不得救?对此,我们可以怎样回答呢?又该对他们表明什么样的立场呢?主要有三个方面要说清楚:

一是关于如何追思的问题要说清楚。对于基督徒而言,在为亲人举办后世的时候,尤其是为去世的基督徒亲人举办后世的时候,要有所选择和保留,不能够带有偶像的成分,以免成为了宣扬偶像的活动。对于没能够按照圣经原则来办理丧事的人,虽然有各自的理由,但事实改变不了。所以,从此事的角度来说,对上帝是个亏欠,人应当在上帝的面前悔改,祈求赦免。

二是关于能否得救的问题。我们可以告知当事人,人得救靠的是什么?这一点当事人一定要清楚,人得救靠的乃是耶稣基督及其宝血,正是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人才得以得救;而且,祂曾应许我们,“既然爱世间属于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因此,人的得救既然靠的是耶稣基督,与偶像无关,那么即便是不经意间、或者是无奈之下做了违背圣经的事,那也不至于动摇人得救的地位。

三是关于后续影响的问题。做了或者是参与了那些事,虽然不至于决定着人的得救问题,但对人不是没有影响。会有什么样的影响。首先是人在上帝的面前难以交代,亏欠了上帝,因为毕竟没有按照祂的旨意行。此外,甚至可能要因此付出一定的代价。然后是人在世界上没有好的见证,以至于对福音的广传、教会的名声、上帝的荣耀等方面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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