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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不可相争

一次灵修,读到亚伯兰对罗得说的一句话:“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创13:8)我深受感动,尤其是这里的“你我不可相争”和“我们是骨肉”。这让我想到如今的教会以及我们的各位弟兄姊妹。

一、同蒙上帝的恩典

按照信仰的本质来说,我们本应当都是彼此相爱的。即使说我们都有自己的软弱,没有教导中的那么相爱,那也应该是互相尊重的,至少是不会彼此争斗的。但不论从《圣经》中,还是我们的现实教会中,我们发现也会有些不好的例子。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私欲。

在教会中,有时候我们会为了所谓的一把手而互相攻击,甚至在背地里做出一些不太好的事情,为的就是能够扳倒对我有威胁的人。但我们忘记一点,这些事情的顺利与否,难道不应该是由上帝决定的吗?并且,不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岂不是都蒙了上帝赐给我们的同样恩典吗?他并没有因为我们这里那里的不好,而不赐给我们一点恩典,可我们为什么却用如此的行为来“回应”他对我们赦罪和流血的恩典呢?因此,期望我们真能努力悔改,不要因为那些今生的权势和财富迷了眼,回到主面前才是我们最应当努力争取的。

二、同为肢体

因着我们信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本是不相关的我们都可以成为弟兄姊妹,成为肢体。所谓肢体,就好比我们的十个手指,各有长短,各有作用,但缺一不可,并且紧密相连。我们没有手指互相掐架和对付的,也没有弟兄姊妹之间互相争斗不停的。相反,我们应该是彼此相爱不停,帮助不停。但我们真的有吗?

一次,某教会里管理车辆的同工和一位信徒吵了起来,因为该信徒并不按照要求进行摆放车辆,反而是随着自己的喜好,但这样停确实多占了一个位置。并且,本身停车的地方就比较狭小,因此管理车辆的同工也很辛苦。但他并不服从,甚至还骂起了同工。其实,这样的事情有什么好争执的呢?尤其是不服从管理的这位信徒,难道我们不应该服从管理吗?且不说这是教会,应当相互理解,他们义务侍奉也不容易,就算是你到一般的公共场所去,那也应该服从相关的安排。如果我们在这些小事上都要无理取闹,又怎么能保证在大事上遵守主的旨意呢?

三、同为主侍奉

不但如此,对有些侍奉的同工来说,我们还都是为主侍奉的。作为侍奉的我们,难道不应该更加爱主吗?难道不应该更加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一般的弟兄姊妹更要彼此相爱和帮扶吗?但一小部分的同工并不是如此,甚至还会大闹教会,使我们教会的冲突不断,以致于被不信的人指指点点。某教会因为内部同工的矛盾,要罢免教会的负责人,而负责人也有一帮人支持。两方都有些问题,一个不想下,一个等不及,于是在一次的聚会中甚至还有一帮信徒被撺掇着上讲台闹事,结果一位年纪大的因为本身有疾病,当时又特别激动,结果在讲台上突发性死亡。最后,死者家属大闹教会,并且要赔钱。试问,这样的情况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吗?信耶稣的就好好信耶稣并参加崇拜,为什么要闹出这么多不好的事情呢?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是时候回到我们单纯的信仰中了啊!

期望我们再次回顾这句话,尤其是“你我不可相争”和“我们是骨肉”。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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