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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因婆婆拜偶像被逐”事件

最近《福音时报》上有篇《一位姊妹被禁止进入教会了,因为婆婆拜偶像》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很多弟兄姐妹都为这位姐妹鸣不平,认为教会负责人太极端、太狭隘了。通过这件事,能够折射当前一些信徒的光景,那就是信仰上的高傲。

文中的姐妹是位热心的同工,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嫁给了非信徒,而她的婆婆是不信基督的异教徒。但是她的夫家并没有拦阻她到教堂做礼拜,甚至支持她参与侍奉。正如耶稣所说:“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可9:40)因此,这位姐妹的家人虽然还未信主,但不拦阻她来教会,就是值得肯定了,甚至在以后可能会在姐妹带领下归主。而这个教会的负责人仅仅因为其夫家拜偶像,就将姐妹逐出教会,不仅极端狭隘,更是违背了爱的诫命。

其实这类极端事件并非个案,曾经有位女记者跟我提过这么个家庭。这是一个五口之家,一对老夫妻生育了三个女儿,全家只有老父亲还没信主,但也支持她们的信仰。原来一家人都好好的,可后来老母亲受了某位“传道”的影响,变得非常极端,她的三个女儿也跟着她成了极端信徒。这个“传道”告诉她们,必须跟不信主的老父亲断绝关系,不然就是不属灵,甚至无法得救。后来,这位老母亲因为生病拒绝治疗而去世。这位“传道”为了推卸责任,居然告诉三个女儿,你妈妈之所以无法得到医治,就是生前还跟不信主的老父亲藕断丝连,没有彻底断绝关系。因此你们如果再去父亲家,也会一同灭亡。这位女记者说罢,义愤填膺地指出,你们基督教不是劝人为善吗?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人伦悲剧?我看就是邪教组织!

必须承认,不少信徒内心,存在着妖魔化非信徒的倾向。他们认为不信基督的人肯定是属撒旦的,必然会灭亡。弟兄姐妹要“分别为圣”,非信徒成了像印度贱民那样,是基督徒“不可接触的人”。但是普世人类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有人能得到主的普遍恩典(参太5:45),我们绝不能歧视非信徒。

更为重要的是,耶稣在世上时,从来就不避讳与非信徒来往。比如有异端信仰的撒玛利亚妇女,被犹太人诅咒的迦南人,信仰异教的希腊人与罗马人等等。耶稣非但没有歧视他们,给他们定罪,甚至向他们传播福音,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而另一方面,那些自以为义,把自己当成“属灵人”的法利赛人却遭到耶稣严厉的斥责(参太:23)。

从这我们能看到,耶稣基督博爱的胸怀是超越民族、宗教界限的,祂愿意将得救的好消息送给每个人,让人人都能得到救恩(参彼后3:9)。而那些高傲的、极端的、狭隘的“属灵人”在主看来却是污秽不堪的,因为正是他们的言行,绊倒了很多人,成为福音的拦阻。

除了歧视非信徒,某些基督徒的高傲,还表现在以属灵后代为自夸。在教会里常能听到这么一种声音,某某人是第几代基督徒,因此就比那些第一代信主更属灵。而有的教会在事工安排上,也是优先考虑那些“属灵的后代”,不少优秀的第一代信徒被排除在核心圈子外。但是在基督眼里,并不是多少代基督徒就一定更加敬虔。

真正的属灵乃是与主的关系,是否遵行主的旨意。就像新约时代的犹太人,他们可是亚伯拉罕的嫡传后裔,拥有数十代的信仰传承。但是他们在耶稣眼里却是非常不义的,有愧于选民的身份。而很多外邦人却在新约时代受洗归主,成了早期教会的核心同工。

即便在现实中也是如此,有些好几代的信徒甚至牧者的子女都只剩下基督徒的名,而内心已经放弃了信仰。这种光景令人心痛,但也说明了信仰是无法通过血缘遗传的,而在于是否跟基督有密切的关系。无论是第几代基督徒,只要信仰虔诚、热心奉献都是主所喜悦的儿女。

基督徒不可有信仰上的高傲,这是主所厌恶的行为,法利赛人发出的酵(参太16:6-12)不应该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笔者也希望那个驱逐姐妹的教会,能够把她迎接回来,让她重新回到侍奉岗位上。更要以基督的爱去关怀帮助她的家人,使她们感受到基督的爱。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教会一位同工。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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