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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临时抱佛脚”请求代祷,我当怎么办?

近日,笔者收到一主内姊妹的咨询信息:“弟兄,平安!发给你一个问题,有空时请回复。我一同事,几年前信了一会儿主,来了教堂聚了几次会,听了几堂道,后不来了,叫她来都反感。刚才她透过微信发来信息说,她儿子后天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叫我祷告祷告,我不知道如何回复她。她对救恩不明白,肯定是把主耶稣当菩萨了,临时来抱佛脚。我如说为她祷告,到时如果她儿子没考上,更是绊倒她,说我们的神不灵;如果考上了,她最多是开心开心,也许心里认为是她儿子不错,所以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这应该是基督徒常常收到的求助信息,同时,这类的信息也一定给某些主内弟兄姊妹,带来了一定困扰。因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回应。那么,面临这样的问题,作为基督徒应该如何回应呢?也就是说要不要接活呢?当然,答案是肯定的。

一方面,这是圣经的教导,是神的旨意。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二章一节劝勉提摩太,“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提前2:1)。这里的“第一”不是顺序上的第一点,而是指最要紧的;“万人”当然也不是指一万个人,而是指所有的人。因此,不管他人是信徒,还是非信徒;也不论他人是将主耶稣当成了“洋菩萨”,还是当成了其它宗教的神祗;更不论他人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对头,都应当为他“恳求、祷告、代求、祝谢”;而且,这里的“代求”就有为他人的某一项具体需要,求告基督徒所信靠的神之意。同时,这句经文还告诉基督徒,为万人的“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不应当是被动消极的,还应当是主动积极的。故此,只要看到他人有某些方面的需要,作为基督徒就应当主动积极地为他代求;若是有人找你为他代求,当然,更是义不容辞了。

另一方面,也是为主耶稣作见证的好时机。因为,只要你爽快地答应为她代求,也表明你乐意帮助她,不论主耶稣是否答应她的要求,你都将主耶稣的爱活出来了。特别是跑了几次教会,后来再不愿意来,对你“叫她来都反感”者,当你答应为她代祷时,她会看到你没有因为她的“反感”而产生成见,让她看见基督徒为人处事不计前嫌;也让她看到,你没有因为她的“反感”疏远冷落她,而是一如既往地关爱她。让她从你身上感受到主耶稣基督不一样的爱。同时,这样也可以让你赢得再次向她传福音,邀请她再来教会敬拜神的机会。

其实,这类人“对救恩不明白,肯定是把主当菩萨了,临时抱佛脚”,如果神没有满足她的意愿,会说我们的神不灵,不信我们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所以,不存在“更是绊倒她”,因为她本来就不信。就是主耶稣答应了她的所求,也许她会如那位姊妹所料,“她最多是开心开心,也许心里认为是她儿子不错”,也不知道向神感恩。这也不用意外,因为她本来就没有基督信仰,不具备向神感恩的生命。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会绊倒她,而拒绝她的代祷请求;也不可以因为担心她得到神的帮助之后不知感恩,对她的代祷请求,而干脆不予理睬。

当然,我们在答应为他人的某一项具体事情代祷时,最主要还是应当为他的得救祷告,也就是说应当将祷告的内容,重点放在求神拯救他方面。求神的救恩临到他,使他成为一名真实的基督徒,成为一个有从主耶稣基督而来的新生命之人。因为,只有他具备了从神而来的新生命,不管神是否答应他的所求,他都不会离开神了,也都会向神感恩了。因为,他明白了神才是主,祂有绝对的主权,祂是按自己的旨意为求告祂的人成就;祂也知道什么才是祂儿女真实的需要,而且是将最好的给祂儿女(参太7:7-11)。主耶稣还告诉圣徒,“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总之,基督徒应当爽快地答应他人代求的请求,更应主动地为他人代祷,见证主耶稣基督的圣爱。请切记“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提前2:1),这一圣经教导!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湖北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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