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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为什么要有文化使命?

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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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如果问,基督教的使命是什么,我想,持有不同神学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基要派会认为基督教的使命就是“传福音,救灵魂”,自由派人士则会认为基督教的使命就是“从事社会的重建以及服务社会”,在二者之间的是福音派的立场,福音派人士认为基督教的使命既是传福音,救灵魂,同时也包括参与社会、文化的重建。简单来说,基督教的使命包括了“福音使命与文化使命”。

由于中国教会有很大一部分具有基要派的背景,故此,他们对于基督教的文化使命也许是比较陌生的。比如,中国教会中曾有一位十分有影响力的领袖对基督教的文化使命较为轻看,在他看来,既然天地都要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将时间浪费在那些上帝将要毁坏的事情上呢?

我们承认,第一世纪的基督徒由于认为基督再来会发生在他们那个年代,故此普遍有一种强烈的末世期盼,也在这种强烈的末世期盼中过着敬虔的生活。可是,基督的再来终究没有发生在那个年代,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基督仍未复临。这不是说,我们可以不用再对基督的复临有所期待,而是说,虽然我们仍当警醒等候主的再来,却也不可轻视基督徒的世俗生活。

我们不能因为迫切等候主的再来,而抛弃自己的家庭与正常的生活。警醒等候是基督徒应有的态度,但正常的生活也不可丢弃。那么,如果我们还打算过一个荣神益人的生活的话,就应当面对现实,找出相关的问题,并靠着上帝的恩典与圣经的教导去重建我们的婚姻家庭生活,而这并不仅仅就是“去礼拜堂做礼拜,读经祷告,传福音作见证”就能解决的。

一、如何看待基要派有关“美好的生活是丰盛生命的自然结果”?

平心而论,基要派除了传福音,救灵魂之外,也做了不少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只是他们认为这些社会服务的工作都是传福音的预备之工,都是为了给福音对象营造美好的氛围,使他们能预先感受基督里的美好。基要派的用意就是用实际的行动,用一些非基督徒能够认同的方式来消除他们对基督教信仰的成见及陌生感,且使他们产生好感,进而能更有效地接受使徒所宣讲的福音。

另外,他们认为基督教的使命虽然是“传福音,救灵魂”,但倘若一个非基督徒能接受福音,成为重生得救之人,那么因着他生命的改变,他的生活也自然更换一新。也就是说,生命的改变带来行为及生活的改变。从这个角度来看,基督徒只要让更多的非基督徒成为基督徒,这个世界自然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所谓的文化使命就是多此一举了。

笔者承认基督教的重要使命是“传福音,救灵魂”,并且也承认生活的改变源于生命的改变,但并不认为基督徒的生命可以抽离于生活而发生改变。换句话说,基督徒的生命乃是在生活中呈现出改变的,故此其生命的改变必须直面具体的生活环境,而不是说只要读经祷告做礼拜就可以了。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神人关系,但神人关系不是抽离于人的具体生活的。就好比旧约圣经虽然在讲上帝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乃是在以色列民如何兴起,如何在埃及为奴,如何出埃及、进迦南等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展开的。

基督徒不仅需要有从上帝而来的属灵动力,更需要有从他而来的清楚指引才能过得胜的生活。也就是说,基督教信仰不只是有关聚会及布道植堂的信仰,而更是有关基督徒如何生活的信仰,基督教信仰同时也是涉及基督徒的世界观、价值观及人生观的信仰。

二、心意更新而变化

保罗劝勉我们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好叫我们能在凡事上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及可喜悦的旨意。保罗的意思是,基督徒的成圣应当首先表现在其世界观的改变之中,他不能再以这个世界的精神及法则为他行事为人的标准,而当让上帝及上帝的话语成为他最高的主宰及行事为人最高的法则。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就会心意更新而变化,而他也能在凡事上逐渐地察验出什么是上帝善良的、纯全的、以及可喜悦的旨意。

诚然,当一个基督徒开始去践行这节经文的时候,或许也会遇见困惑。因为圣经往往只提供原则,基督徒们则需要根据圣经的原则来判别某些世俗的观念及形成新的观念。比如,如何看待“善意的谎言”?究竟存不存在“善意”的谎言?如果“谎言”本身就是邪恶的,那么邪恶的谎言又如何可以是“善良的”呢?

虽然如此,但无论在圣经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类似的情形,比如,如何评判妓女喇合的谎言?又比如在二战的时候某些德国人为了保护犹太人而向纳粹说谎,又该如何评价呢?也许,我们可以这么看,这些谎言对于被欺骗的人来说是邪恶的,但对于因此而被保护的人来说却是良善的。由于在这种情况下,邪恶与良善相遇了,并且二者只能选其一,那么当事人只能选择那个能使他尽上更大义务的选项。

也就是说,即便他的谎言的确是不好的,但他因此而拯救了一个人的生命这一行为却是良善的,他在履行不说谎亦或救人生命这两种义务的时候,选择了履行救人生命的义务,因此他的这个抉择是正确的。但这个抉择并不能证明“说谎”是一件正当的事。

三、必须注重基督教伦理学的建构

事实上,当我们说基督教除了福音使命外,还有其文化使命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想要将额外的任务加在基督徒的身上,让他们去做一些与福音不相干的事,而是指要将基督教信仰充分融入到世俗的生活及工作之中。

这种融入是为了让基督徒们能在世俗的生活中得着真理的指引,使他们知道一个基督徒该如何看待种种现象、种种问题,该如何在各样的十字路口选择上帝所喜悦的道路。而这项任务其实就是基督教伦理学的任务。

那么基督教伦理学只是福音派所着重的领域吗?非也!如果我们考察基要派的著述,就会发现基要派的教会领袖也十分注重基督教伦理学。比如,李建安在他所撰写的有关倪柝声研究的论文中指出,倪的神学思想特质之一便是他的华族实用主义伦理。而这一点在倪所著的《初信造就》上中下三册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不过,倪柝声的伦理思想主要是将基督教信仰建立在中国文化之“非”的基础之上,可以说,他的伦理跟世俗伦理是相对立的。倪的伦理思想对中国基督徒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比如,笔者至今仍清晰地意识到,对不少基督徒来说,分别为圣的意思就是作为一个基督徒,他的行为应当要跟世人的行为截然不同。

有些事,在世人看来,完全可以做,但基督徒不可以做。反正,做一个基督徒就意味着他的行为应当跟世人的行为有所不同,而这也包括了做善事。世人认为做人只要对得起良心就可以,但基督徒认为真正有价值的行为是悔改,归信基督,而不是立志行善,去做个好人。

笔者固然赞同基督教的伦理应当凸显其独特性,但如果我们承认上帝的普遍启示,承认在每种文化中也有真理的影子,并且将文化中的优良部分甄别出来,成为基督教信仰的载体,那么基督教的伦理便可以大大扩展了,便可以扩展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可能在每一件事上都持着一种与社会文化相对立的态度来生活。比如,世人的生活方式是又买又卖、又娶又嫁,难道基督徒就必须要“不买不卖,不娶不嫁”了吗?如果基督徒也要有吃穿住行,也要有世俗的婚姻家庭及工作,那么基督徒所当思想的是,他们在这些方面可以有一种怎样的伦理。

基督徒如何看待世俗的职业?工作就是为了谋生吗?但清教徒却将世俗的工作当成“从上帝而来的天职”。结婚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吗?那么未婚先孕不也可以传宗接代?可是未婚先孕混乱了婚姻伦理及性伦理,而基督教伦理恰好能在这些事上提供“解药”,使那些患上了“婚姻恐惧症”或有着“佛系情节”的人能以看到婚姻生活可以因着基督而有稳固的根基,美好的未来及神圣的功用。

基督教的文化使命并不是跟福音无关的使命,乃是将福音融于社会服务的使命,而这种社会服务也不是简单地修桥铺路,做好人好事。基督徒应当正视自己的世俗生活,承认自己的生活乃深受世俗社会的影响。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清楚自己的问题,并用圣经的教导去审视自己的行为及背后的观念,然后再借着上帝的真理去建立一个正确的观念,以便真正行在主的旨意中。这样的调整不是只关乎自己的生活,也同样关乎周边的基督徒,甚至会对整个世俗的观念产生某种转化的作用。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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