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版

灵性上的“明亮”与“眼瞎”

瞎眼
瞎眼

引言

《约翰福音》第九章透过生来眼瞎的患者得医治的神迹,不仅彰显出上帝的作为以及见证了耶稣就是上帝所差遣的弥赛亚,同时也从这个事件折射出人们心灵深处的光景。眼睛就是身上的灯,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若人们里头的光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地大呢!(太6:22-23)比如,旧约中的以利,作者描述他眼目昏花不能看见,但这样的描述乃是另有所指,即指向他心灵深处的天昏地暗——他居然纵容自己的儿子犯罪,使神的百姓陷在罪里。(撒上2:12-3:2)单是肉身的疾病还不是最可怕的,正所谓“身残志坚”,但若心里的眼睛昏花,甚至眼瞎,那将比肉身的问题严重千百万倍。鲁迅为何弃医从文?岂不正是看到了他同胞们的病根乃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吗?接下去就让我们通过这个神迹来看一下,围绕在这个事件周围的各人的真实光景吧!

一、诚实的见证

 当生来瞎眼的人得医治后,看见他的人都感到十分惊讶,甚至都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于是,众人就问他是怎么得医治的,他便将耶稣是怎样和泥抹他的眼睛,叫他去西罗亚池清洗,他在清洗后便立刻得医治的经过讲述了一遍。由于他是个生来便眼瞎的人,现在却得了医治,这件事传开后也就引起了犹太社群广泛的关注,后来,更被带到法利赛人那里进行询问。他们便问他是怎么得医治的,又问他医治他的那位在他看来是一个怎样的人。那人便对他们进行了如实的告知。从那人的陈述来看,医治的过程简单而又明了。医治者并没有用任何的巫术或旁门左道,而是人人都能看得懂的方式施行医治。这说明医治者本人并不存在任何问题,这从那人对医治者的印象——是个先知,可以看得非常清楚。这么清楚的事实、简单的逻辑,却在法利赛人内部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而争论的焦点便是如何看待耶稣这个人。

一些人认为耶稣不是从神那里来的,因为他不守安息日的律法;但另一些人则表示疑惑,因为“一个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这是对法利赛人来说的,但对这个被医治的人而言,他并没有这方面的困惑。也许,他与耶稣接触得不多,也不太了解以法利赛人为代表的犹太人对耶稣的看法。不过,有些事并不一定要了解清楚才能下结论的。对于这人而言,并不是说他一定要了解有关众人对耶稣的看法,才能评判这个神迹。事实上,他可以选择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他可以对那些他所不知道的事不作评论,而仅对于目前发生的事作出评判便可以了。感恩的是,他也真的如此做了。他说,“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约9:25)那人不仅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见证,更是不畏强权、勇敢地驳斥了对耶稣不公的评判。这不是说那人已经了解了前前后后所有的事件,而是说,他在与法利赛人的对话中看到了他们的虚伪与不一致,而他不能不指出他们的不公与不义!

这是个诚实的见证人,也是个心眼明亮的人。而他对耶稣的认识有一部分是藉着亲身的经历,另一部分居然是藉着他人对耶稣不公不义的对待。可以说,这是一个心如明镜的人,上帝的作为果然在他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彰显。 

二、打折扣的见证

相比于这个生来眼瞎的患者,他的父母就显得不是那么诚实了。圣经虽然没有记载那人在得了医治之后有否告诉过他的父母,但从经文的上下文我们可以推断,他的父母应该已经知道了他是如何得医治的,是谁治好了他们的儿子。然而,他们却闭口不谈此事,只告诉那些前来询问的法利赛人一个事实,便是他之前的确是一个生来就眼瞎的人。然后,就将责任推给了自己的儿子,推脱说自己不知道事情的原委,让宗教领袖去问他们的儿子就可以了。那么为什么那人的父母不愿意如实陈述整个事件的经过呢?从上下文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是因为那人的父母已经确知了法利赛人的决定——经过争论及协商,他们已经决定将那些凡认耶稣为基督的人赶出会堂。那人的父母不敢得罪犹太的权贵,就只好掩盖一部分的真相。在这里,笔者认为,我们最多只能将这对父母有关他们儿子的见证称之为“打折扣的见证”。

若有人要跟从主就当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因为凡不肯背十字架的人不可能跟主到各各他。背十字架的意思就是为了见证耶稣基督,见证这荣耀的福音而甘愿忍受羞辱与逼迫。试问一个不肯为主受苦的人,怎会有胆量为了福音而得罪这个世界的掌权者呢?充其量,他只能是一个“打折扣的见证者”,他只能说一半、藏一半,为了不得罪自己的良心能说出部分的事实,但为了不至于得罪当权者而只能掩盖另一部分的事实。从心眼的明亮或昏暗的角度来说,他们算不得心眼明亮的人,充其量只能算是“装糊涂的人”。

三、仇敌的见证

那个被医治的患者以及他的父母固然是神迹的见证人,但我们是否想到过,其实,法利赛人也是该神迹的见证人,只是他们凭着刚硬的心刻意抹杀了上帝的作为,扭曲了人们对基督的认知而已。当时的法利赛人为此事进行了多次的调查,但无论他们怎么调查,瞎子得医治的事都是铁板钲钲的事实。也就是说,这件事就是耶稣在光天化日之下所行的一件明显的神迹,是耶稣的仇敌无法否认、不可推翻的大神迹!故此,他们要么承认这件神迹,要么就是强词夺理,强行污蔑。遗憾的是,他们选择了后者!那么他们的结论是什么呢?就是,“你该将荣耀归给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约9:24)让笔者用大白话来概括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们知道这人(耶稣)是个罪人,虽然的确是这人行了这个大神迹,但我们只能将荣耀归给神。”但这样说,就等于在宣称一个事实,即“一个大罪人行了大神迹,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不知道。”法利赛人的做法是,将耶稣这个人的是与非与他所行的这个神迹完全分开,所得出的结论就是,“尽管恶人做了大善事,但并不能因他所行的大善事证明他是个善人。至于为什么恶人会做大善事,我们不知道。”

这句看似有一点道理的逻辑却存在着两个大问题。第一,既然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好树怎么能结坏果子,而坏树怎么能结好果子呢?第二,法利赛人认定耶稣是个罪人,请问他们凭什么作出这样的判断呢?是凭着耶稣的行为,还是凭着他们自己的标准去判定耶稣的行为,又借着他们自以为是的评判去将“欲加之罪”强行加在耶稣的身上呢?他们越是强词夺理、强行定罪,就越能暴露出他们自身的自相矛盾,并由此而彰显出真理的荣耀光辉。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能胜过真光!这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也包括了这些污蔑、抵挡主的法利赛人。他们也从这个神迹中看见了真光,只不过他们更甘愿被自己的黑暗所辖制,被自己的无知所欺骗。他们之所以眼瞎,是因为他们说,“我们能看见”!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