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版

关乎两个上古神话故事的思考

甲向乙传福音,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

乙说:“是盘古开天辟地。中国有《山海经》、《诗经》、《道德经》,为什么非要去读《圣经》?中国人应该信土生土长的道教,佛教、基督教都是外来的宗教。看来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还不够。”

甲:“我承认自己学识浅薄,请您多指教。”

乙:“盘古开天辟地的记载最早见于三国时期徐整写的《三五历纪》。传说太古时候,天地不分,整个宇宙像个大鸡蛋,里面混沌一团,漆黑一片,盘古在大鸡蛋中足足孕育了一万八千年后,终于成熟了,起来开天辟地,那轻而清的阳气上升为天,重而浊的阴气下沉为地。盘古开辟了天地,高兴极了,但他害怕天地重新合拢在一块,就用头顶着天,用脚踏住地,盘古在天地中间,一天中有九次变化,比天、地都要神圣。天每天升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盘古也每天长高一丈。这样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升得极其高,地沉得极其深,盘古这时已经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身子足足有九万里长。天地开辟了以后,才出现了世间的天皇、地皇、人皇。

在《五运历年纪》中,记载了《盘古之死》。在开天辟地时首先诞生的盘古,临死时他的身体发生巨大变化:他吐出的气成了天上的风和云,发出的声音成了震耳的雷霆,他的左眼变成了太阳,右眼变成了月亮,四肢五体变成四根擎天柱和五座高山,他的血液变成江河,筋脉变成了山脉和道路,肌肉皮肤变成了田土,头发髭须化为天上的星星,身上的皮毛变成了草木,牙齿和骨头变成了金属矿物和石头,精髓变成了珍珠和宝玉,他流出的汗成了滋润万物的雨露,就连他身上长的小虫子,由于受到风的感化,也纷纷变成了黎民百姓。”

甲:“您对古文满有造诣的,谢谢您的分享。请原谅我的无知,对盘古开天辟地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首先,虽然当时天地还没成形,像个大鸡蛋,虚空混沌,但已经有了雏形,盘古在大鸡蛋中孕育了一万八千年。请问如果盘古是造物主,是创世神,神怎么能被造于鸡蛋中,而且被孕育了一万八千年?造物主应该超越于被造物之上,正如人造一个鸡蛋,自己就不应该被孕育在鸡蛋里一样。其次,在我的理解中,造物主应该是自有永有、智慧充足、完美无瑕、亘古不变、永活长存的一位神,不应该有死亡。按理说唯有神能创造天地,神造好了天地之后应该继续掌管、维护天地直到永远,怎么能死去呢?神不怕宇宙乱套了吗?再说,即使盘古生前再伟大、能力高超,死后也是没有思想意识,充其量只是死人中的巨人,怎么能幻化出这么有规律、有秩序、生生不息、运行不止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奇妙世界?他生前开天辟地的时候,头顶着天,脚踏着地的日子足有一万八千年,难道那时的天上没有日月星辰,地上没有山脉河流、花草树木,需要他死后的身体幻化而成吗?他的两只眼睛构造一样,怎么左眼化为太阳,右眼化成月亮?太阳是燃烧的大火球,如果把太阳挖空了可以装130万个地球进去,而月亮本身比地球还小,而且不能燃烧、不能发光,您觉得一模一样的物质会化成截然不同的两种物质吗?

还有既然盘古是创世神,怎么能像凡人一样,死后身体也长虫子呢?而且这些虫子又纷纷变成了大地上的黎民百姓。东汉古籍《风俗通》中有关于女娲造人的记载:天地开辟之初,大地上并没有人类,是女娲把黄土捏成团造了人。因为她工作繁忙,所造的人不够供应自然界对人类的需要,于是她就拿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活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古书说女娲是人面蛇身,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呢?盘古开天地和女娲造人这两个中国经典神话故事,你不觉得太荒谬、互相矛盾、没有逻辑性吗?

历史书是很严谨的,应该有延续性,不可以东拼西凑,片段性的。盘古死了,当然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虫子变成什么人,那么女娲造的第一个人是谁?居住在何方?叫什么名字?是男是女?他的配偶是谁?他活了多少岁?他的后代是谁?这一切都应该有据可查,有古可考,经得起人们的怀疑,时间的检验,不应该泛泛而谈。神话故事听听倒也无妨,但不能把神话故事当作真理。”

乙:沉默。

甲:“全世界各民族都有关于创世的传说,只是因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的迁徙,口口相传的失真,创世论有了多种不同的版本。唯有《圣经》版本的创世记经久不变。《圣经》记载耶和华上帝是在宇宙万物被造之先,是自有永有的全能者,祂是宇宙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维护者,也是末日审判万国万民的审判者。《圣经》记载了世界的起源、人类的起源、人类发展的历史、世界的末了,整本《圣经》是连贯的,表明了上帝对人的旨意,是上帝赐给人类的说明书。我这里有一本《圣经》要送给您,甚愿您抽空读一读。”

乙:“好吧。谢谢你。”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省永安市基督教堂义务传道。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