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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并或撤销一些聚会点吗?

疑问
疑问

很多教会实行以堂带点的牧养模式,顾名思义,所谓的以堂带点就是由一个中心堂带着一个或者是数个聚会点;一般来说,这些聚会点的牧养、行政、财务以及人事等重要事务皆以所在的堂为主导,点为堂的附属。

之所以有这种模式,一般来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聚会点本身不具备审批条件,无法进行公开性聚会,所以需要依附于已经审批的堂或者是场所。另外一个就是一些教堂从发展角度考虑,会在离教堂较远或者是不太方便的地方设立聚会点。

一些教堂之所以会在此之外,另行设立一些聚会点,基本上来说,也是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方便离教堂较远的信徒聚会,同时也是为了吸收一些新人加入教会。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团结信徒,因异端甚至邪教总是防不胜防,为了防止那些距离教堂较远的信徒不被迷惑,所以就设立了聚会点。

总体上来说,此种模式的效果非常好,成果很多。比如,不仅很好的达到了以上两个目的;其实,更有一些聚会点在此基础之上得以壮大,甚至有些本身条件较好的聚会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实力与母堂旗鼓相当的也比比皆是。

当然,效果总不都是好的,事实上,我们也看见了不少聚会点发展的并不理想,并没有达到以堂带点的理想效果。比如,有一个聚会点起初设在一个信徒的临时住房里,用水用电、房屋的使用等都是由姊妹奉献,教堂及聚会点中的肢体们一点不用付出。

可是,后来姊妹的临时用房被当做违法建筑拆了,弟兄姊妹没有了可以聚会的地方。为了能有聚会的地方,教会只能无奈在当地租了一处房屋,供信徒们聚会。只是,这一处聚会点,单是每年的房租费用都需要数万元,加上水电等日常开销,支出的费用巨大,根本无力承担。

为什么说无力承担呢?并不是那间教堂无力承担,而是那间聚会点无力承担,因为这间聚会点的年奉献量只有数千元,差距数倍。而且,他们的信徒不增反降,因为很多人包括信徒已在陆续把家搬向更好的地方居住。

面对此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只能由所在的堂为他们兜底;可是,这间教堂负责的并不是一间聚会点,也有其他聚会点再向堂要钱。于是,这间教堂想撤销一些聚会点,可是这又遭到一些人反对,尤其是聚会点的一些肢体们反对声音更大。他们反对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其中经常说的理由有,聚会点也是教会,神的教会岂能撤销呢?一旦撤销了,弟兄姊妹往哪去?岂不是要把羊送入虎口。

其实面临这种情况的教会并不是一处,可能很多教会都面临着这种困境,很多教会都要因此付出大把的开支,甚至有些教会因此年年收入为负。因此,有些人就不明白了,一些聚会点明明已经由盛转衰了,明明收入不够支出,明明信徒已经越发减少了,明明现行的“使命”已经告一段落了,却又偏偏为何不能撤并呢?

我想,对于此种情况,不能一刀切,不能以为聚会点一旦设立了就要永远存在,因为即便是一间教会都有消失的可能,何况一个聚会点呢?因此,对于一些聚会点而言,要认清一件事,那就是有组建其实也就应该有撤并,这两者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而不是始终要保持一成不变。

对于一些已经成立的聚会点,应不应当撤销或者是撤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个是人数与收支。一个聚会点若是聚会人数比较少,且有持续减弱的趋势;而且,聚会的房子需要租用,但又始终付不起房租的话。那么只能选择租用更小的房子聚会,若是再付不起的话,其实也就是到了要撤销或者是撤并的地步了。

二个是距离与地点。一般来说,聚会点的设立都是距离教堂较远的地方,且那个地方处于人口较为密集区域。而若哪一间聚会点距离教会较近、处于人口稀疏地区,且定期要耗费财力、人力等支出的话,其实改为定期探访与联络或许更合适。

三个是反邪与防渗。一般聚会点的设立,其主要的目的之一,总是离不开反邪与防渗。若是教会做好了反邪与防渗的布局,或者是在某个地方达成了此目的,那么对于一些结束了此阶段性任务的聚会点,而又无其他再继续设立条件的话,那么自然也就可以取消了。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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