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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羞耻感如何才能除去?

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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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始祖刚吃完禁果,眼睛就明亮了,发现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这不是说,始祖在吃禁果前没有看见自己身体的真实模样,而是说,当他们吃了禁果以后便觉得赤身露体是一件十分羞耻的事,故此想要以无花果树的叶子遮体,让羞耻不露出来。

“羞耻感”是一种“难为情”的感受,“感到耻辱,难以见光”。很明显,他们吃禁果这件事已经成为了他们的“难言之隐”,是一桩被他们的良心谴责的,见不得光的事件。当然,也是他们想要竭力隐藏的事件。这就是为什么当上帝呼唤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要躲起来,而当他们不得不面对此事的时候,又竭力推卸责任的根本原因。

人之所以有“羞耻感”,固然说明人的良知还没有泯灭,与此同时,也说明罪已经侵蚀到了人的心灵深处。因为“羞耻感”往往是伴随着“罪恶”在人里面的发动而发生的。当人犯罪的时候,就会明显感受到良心的谴责,使他感到不平安,感到深深的自我否定。

为了消除这种持续性的不安,人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就像始祖用无花果树的叶子来遮蔽自己,又为自己推卸责任,为的就是能让不安的良心平静下来,能让自己活得“心安理得”。然而,无花果树的叶子真的能遮住羞耻吗?我们究竟该如何直面自己的良知,让自己能真正活得“心安理得”呢?

一、无花果树的叶子岂能遮住羞耻呢?

纸是包不住火的。当一个人做了亏欠上帝,害人害己的事情时,纵然能为自己百般狡辩,且侥幸逃脱责罚,也永远不可能将所有的罪污抹得一干二净。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企图编造谎言以逃脱罪责的想法都是自欺欺人,正义或许迟到,却从未缺席。这是从刑事犯罪的角度来说的。

那么从道德上的过犯来看,是否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呢?换句话说,只要我不违法,法律及执法部门就不能追究我的责任,那么我是否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肆意妄为了呢?这在过去也是不能成立的,但时过境迁,这种状况已经越来越普遍了。这说明公序良俗的约束力较过去来说,已经有所下降。人们也越来越看不清,什么样的事情是道德的,什么样的事情是不道德的。

既然“道德”与“不道德”的界限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人里面的洪水猛兽、妖魔鬼怪也就统统被放出来了。虽然“法律”仍是衡量人的行为是否道德的准则,但这是以刑罚为底线的规则,人们尽可以是为了害怕刑罚而不犯法,却不是由于积极的动机而做善事。另外,“法律”也并非一层不变,“法律”的制定及调整也会随着人们道德观念的改变而改变。也就是说,当人的道德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的时候,“法律”的红线也有可能越调越低,从而坠入到道德虚无主义的深渊之中。

无花果树的叶子之所以遮不住羞耻是因为随着人与道德的本体——上帝之间的距离渐行渐远,人心中的道德观念变得越来越淡薄,昔日的天经地义,在于今日或许已经成了朽木粪土。如此一来,良知的声音也就变得越来越弱,并且“弱而浑浊”,根本无力约束人的行为。

始祖因为感受到强烈的羞耻感而以无花果树的叶子制衣遮体,但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已经失去了那种强烈的负罪感呢?那是不是说,他甚至都不觉得需要以无花果树的叶子来遮体呢?现代人在追求使自己变得越来越文明的同时,早已厌倦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弃之如敝履。如此一来,现代人的生活便陷在矛盾之中,而某种程度的混乱便是无可避免的了。

比如,在性伦理方面,传统的性伦理将未婚及婚外的性关系视为不道德的,但这种状况已经不复存在。不少人想要将婚姻与性生活分开,可是他们又不能容忍哪怕是他们的性伴侣对于他们的不忠。这岂不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吗?

源于良知的“不安”及“羞耻感”是促使人类产生道德观念的重要根源。然而从这种“耻感”中却发展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趋势,一种是竭力想要用无花果树的叶子遮掩自己的羞耻,另一种则是竭力泯灭良知的声音并挣脱无花果叶子的束缚。而后一种的趋势大有超过另一种趋势的迹象。

因为后现代是一个反权威的时代,想要挣脱传统文化及道德价值观的束缚,而追求一种崇尚个性及自由的生活。身处于后现代文化中的人不想背负太多的包袱,而欲展现自己真实的一面。然而,当一个人完全顺从内心的想法去“我行我素”的时候,必然会使自己陷入到更大的不自由之中。追求自由并没有错,但唯有真理才能使人得以自由!

二、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始祖犯罪,使人产生羞耻,虽用各种办法进行掩盖,却只是治标不标本,并呈现出“每况愈下”的僵局。一方面,人用善行、功德、礼仪等尽量掩饰自己的丑陋,另一方面则想尽办法要泯灭良知的声音。这样做的结果只会让邪恶在人的里面更加肆无忌惮,最终必如洪水猛兽般泛滥成灾。

人之所以一直陷在自我的困境中是因为他总以为问题出在那些看得见的行为上,比如人的粗鲁、野蛮,那么就用礼教去驯化他,又比如做了恶事怎么办,那就“将功补过、行善积德”吧。反正,头痛治头,脚痛治脚,并不问“头”或“脚”究竟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同一个人,为什么在某些方面表现得美丽善良,在另一些方面却又如此丑陋呢?

事实上,人里面的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隐隐之痛”并不是那些杀人放火的邪恶之举,而是人对上帝的叛逆。只要人一天不归向上帝,他就一直活在自以为是及迷失的困境中。他以为解决的办法就是努力将自己改好,但是另一方面仍只有无奈地承认“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不是说,人的努力没有价值,而是说人在没有悔改,没有依靠救主转向上帝之前,是不可能将自己从罪恶的淤泥坑中拔出来的。这就好比一个长了肿瘤的人,若要病得医治,就必须先通过手术对肿瘤进行切除,而不能只是轻轻忽忽地外敷药物,企图蒙混过关。同理,一切试图将“罪”说成是一种“心理障碍”或只是某种“负面感受”的做法,都只能使人的问题愈发严重。

如果人要变得文明起来就必须受到某种约束,但如果人要归回真实,就不该委曲求全。这种内在的矛盾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化解。因为上帝的恩典使我们转向他自己,而转向上帝与转向真理正好完全吻合,并且当我们转向上帝与上帝的真理时,也正好符合人性发展的自然趋向。当人转向上帝的时候,也就与他那自我实现的目标有了完美的融合。

也就是说,当人归向上帝的时候,一切就都彻底地改变了。一方面,人在转向上帝的过程中,越来越渴慕他的真理,归顺他的真理,另一方面,人在归顺真理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发现,这正符合自己生命中最最原始的渴望——渴望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

为了达成这个荣耀的目标,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为我们道成肉身,又借着他的死与复活,成就了救恩。人选择无花果树的叶子,而上帝则用羔羊的皮子为始祖制衣遮体。当人轻轻忽忽地治疗自己的损伤时,上帝却为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上帝借着他所赐下的救恩一次性地永远解决了那困扰我们已久的“罪恶”的问题,使我们不再因着良心的控告而作出道德的回应,却是因着上帝荣耀的吸引而专心地为主而活,在灵程的道路上努力奔跑。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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